各项目(课题)负责人和相关部门:
为加强我院科技项目管理,根据《“8122计划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管理办法》(川青研【2017】01号)和《“8122计划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项目验收暂行管理办法》(川青研【2019】10号),现将这次“8122计划”项目结题验收要求通知如下:
一.结题范围
2017年以来立项的“油田用重晶石粉的表面改性技术”、“啤酒及饮料包装材料开发及产业化应用”和“家电绿色智能涂装单元关键技术的开发与集成”等“8122计划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项目。
二.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
项目(课题)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1、填报《川大青岛研究院“8122计划”项目结题简表》一式1份;2、填报《“8122计划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项目验收报告》和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并装订一式1份;3、项目助理负责提供各项目:《“8122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申报书》《“8122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建设任务书》及有关变更、调整纪要/文件等各1分原件,以上纸质材料、电子版资料于2023年9月13日前递交或发送至我院219室:范冰、曹月刚、张粱坤,邮箱:fb@qdisu.com.cn,联系电话0532-88503057。
三.结题验收程序
1、由项目(课题)负责人或项目助理提交上述第二条所要求的全部结题验收材料。
2、我院组织由高校、企事业单位5-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,通过现场会议形式对批准项目开展的研究、取得的成果及产业化情况进行验收评审。
3、根据提供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,对照《“8122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建设任务书》中承诺,并在研究院有关部门查证有关资料与数据,确定最终是否完成任务书各项指标,最后由专家们在《“8122计划”创新创业人才/团队项目验收报告》的“专家组验收意见”栏中签署结论。
四.项目验收时间与地点
时间: 2023年9月15日 地点:四川大学青岛研究院二楼会议室
地址:青岛市即墨区南泊河东路蓝色硅谷核心区2期B座
四川大学青岛研究院
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